昨天早上看新聞,知道住家附近的巷子竟然發生了情殺案.一個台大高材生殺了他認識半年的女友.

ptt上看到更多他的資料,甚至他的臉書也被找到了.在他殺人前幾個小時還在上面留下了描寫自己有多愛女方的文章.

看了兩人的合照,完全無法想像他們會有這樣的結局,不就是一對很登對的情侶嗎?是什麼理由要毀滅對方?

新聞裡有一個畫面,男主角走向警車,他的臉完全不像之前的照片,甚至不像真人,反而像動畫人物.聽說他是電玩高手,我懷疑電玩讓他下意識有了兇殘的種子.

女方想分手是他殺人的動機,但女方的朋友出面澄清,女方是因為發現他的暴力傾向所以才會要求分手.…而幾個月前他們還在天燈上寫了要結婚的願望…

進展太快也許是一個問題,他們認識才半年,但是已經出國三次,真的那麼了解對方嗎?真的可以互許終身嗎?他們真的知道要了解一個人是多麼困難嗎?為什麼可以說愛你三千年這種話呢?

這是對愛情最大的褻瀆,因為愛是稍縱即逝的,絕對沒有三千年這種事.

愛情走了,要用暴力威脅對方是懦夫的行為,雖然每個失戀的人不免都會出現這樣的念頭,但實際去做的畢竟少數.大多數的人都是自我療癒,讓時間解決那種痛苦.

新聞中的男主角採取了一種讓自己陷入無底深淵的手段,除了自己,沒有人可以拯救他.

 

今天又有更多的新聞,最重要的就是凶手的自白.他說因為女方要離去,所以「我不能得到的,別人也不能得到」.他以這個理由殺了口口聲聲說最愛的人.

又有一個他的友人出來為他解釋,他是因為在女友身上花太多錢,所以……

愛和占有,一直存在扯不清的關係.愛是執著的最極致表現,所以愛才會帶來那麼大的痛苦.

愛希望回報,所以才會充滿失落,才會有種種的報復.

一件凶殺案,讓大家再一次看到了愛情的恐怖.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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